关于推进落实“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满10年以上申请证书复审时间延长至6年”服务的公告
根据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(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令),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,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,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,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,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。
目前全国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发证机关审核“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满10年以上申请证书复审时间延长至6年”功能已开通,按照“谁发证、谁审核”原则,由发证机关审核特种作业人员信息,为符合条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延长证书复审时间至6年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有意向申请复审时间延长至6年的特种作业人员申请前请自行确认是否符合以下条件:
1.特种作业操作证发证机关为东莞市应急管理局。由于系统功能尚在完善中,如发证机关非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的证件,我局暂无法受理。
2.特种作业操作证处于有效期开始日期至应复审日期范围。
3.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国网(http://cx.mem.gov.cn/)可查询到正确数据,初领证时间符合10年以上。
二、相关流程
采取现场受理方式,具体申请流程如下:
1.提交申请材料
在确认基本条件符合后请自行下载《东莞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延长复审时间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按要求进行规范填写,确保字迹清晰、工整。除《申请表》外,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复印件。
请将以上申请材料交至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(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8号楼602室)。提交材料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2.申请材料审核
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及时进行审核,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现场或电话告知未通过审核的原因,请确保《申请表》上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。
3.办理结果查询
审核通过后,办理结果可网上查询,查询网址为http://cx.mem.gov.cn/。也可通过“国家安全生产考试”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电子证书。
4.注意事项
申请延期复审的人员向我局递交申请材料时应注意预留时间(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按要求进行复审),我局以收到书面材料的时间视为申请提交时间。
东莞市应急管理局
2023年4月3日
东莞应急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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